当事人6:L 同学 石室中学北湖校区2017届学生
时间:2018年10月
地点:梁岗成都家中
叙述:

我是石室中学北湖校区2017届学生罗耘舟。不化名是因为,在我的认知中,我是受害者,所以我从始至终,毫无任何惧怕地面对这一件事情,在之后,如果需要我站出来的时候,我也一定会挺身而出。

时间回到2018年10月,届时我已经是西华大学一名大二的学生。突然有一天,梁岗联系我说,还记得毕业之前的约定吗?这个约定是如果我考上xxx大学,他就请我吃一顿饭。

我想了一下,好像距离一开始约定的学校相距甚远,于是便不是很好意思,没想到他很“大方”地说到,不仅如此,也是因为很久没见了,师徒重聚一番。我念在高中时和梁岗十分不错的关系,便欣然答应。

本来,约定的时间是在7到8 点吃晚餐,哪想到他说“要开会”,便将时间延后到了晚上,吃夜宵。吃完烧烤,时间已经是将近十一点,他便顺理成章地提出“去他家住”这样的提议。

我本身就是那种经常和朋友们玩到很晚,然后借宿他人家里那种人。所以这一次,我本以为会没有什么不同。

到他家之后,发现明明有三个房间,但是其他两个房间的床却摆满了东西。想着两个男人,打着挤睡个觉,第二天就走了,也没什么关系。

于是洗了澡之后就上床玩了会儿手机。还好我穿着衣服睡的觉,之后留下了伏笔。等到他来了之后,他就开始和我聊天,聊到以前高中的时光,想着也甚是温馨。

之后的聊天里他开始把话题往性的方面去引导,我就觉着奇怪,而且是越聊越奇怪。甚至说到了“师娘刚生完孩子,很久未行房事,你帮我解决下”这种奇怪的要求。我越发觉得奇怪,但是抱着“应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”这种想法,便提出睡觉了。

哪想到在睡觉之后,大概两三点钟的样子,突然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感觉,清醒了一点后就发现梁岗在摸我的下体,我顿时感到一阵恶寒,就拉过被子裹挟着自己身体,翻过身去睡。

迷迷糊糊我又睡着了,之后的下半夜,我又醒了两三次,都是被他摸醒……早上7点过就醒了,他竟然提出要帮我口这种事情,而且头已经放到我的下体(内裤还穿着)上面了,我觉得太恶心了,便严词拒绝……

之后我去女朋友学校找她,给她陈述了这件事,她安慰过后才得到些许好转。之后我鼓起勇气和爸妈以及姑父说了这个事情。之后便和家人一起做出了报警的决定。

在报警、做笔录的过程中,我被要求三番五次地回想起那天晚上令人恶寒的细节,以至于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都十分恶心这件事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警官以及我爸爸的协助下,我们想到了要“套他的话”这种想法,然后他才在微信里说到了“不该在晚上乱摸,对你造成了伤害很抱歉,我也没想到会给你造成这么大伤害。”

至此,铁证如山。之后,自己在法庭上也供认不讳。

但是,由于人数在当时还没有我想象地那么庞大,而且我国法律在“同性性犯罪”上较为宽松,有缺陷,直接导致了之后梁岗被保释出来,继续逍遥法外…

但我始终相信,邪不压正。这种丧尽天良,灭绝人性的事情,哪是所谓“教育专家”能干得出来的!哪想到,站在我们面前的“恩师”,正是这样一头禽兽不如的生物。